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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左前黃阿肥,右後黃可妮-老公這輩子最愛的女人。]
「她跟了我6年,想當年我們還不可一世、患難與共,真的要拋棄她嗎?」
昨晚某人在廁所面前,可憐兮兮地對我說。
「嗚~她只不過跑不動『我的水族箱』、修圖太慢、無法剪輯,就要被換掉嗎?」
是的,我們發狠換了新主機。(此主機從淡水、台南、到西螺,見證他重要青春歲月:求學、打工、當兵、工作、結婚籌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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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此時,他換新筆電背包,也是同樣情況。
新舊交接後,把用了8年舊背包立在桌上,再三撫拭,還抱著~聞著~,訴說她的豐功偉業,然後一副經歷「生離死別」的哭旦樣。
看得我受不了,說:「你要不要乾脆把她供起來,早晚三炷香!?」
終於可以理解,他沒有把我換掉的原因了。
20100319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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